PDD起诉网友!发帖就被索赔冤不冤?

作者:Monkey君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2-10-14

PDD起诉网友!发帖就被索赔冤不冤?

近日,有网友在百度贴吧发帖表示自己被PDD起诉了。

PDD向该网友索赔10000元精神损失费。

起诉的原因是,该网友去年曾发帖质疑 PDD打假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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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发帖就要被起诉?

从该网友公开的电子文档来看,原告PDD认为“该百度贴吧用户的诽谤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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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可以查到,除了该名网友,目前PDD已发起8例诉讼,共起诉9人侵犯其名誉权。

相关案件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,预计将于10月17日-24日开庭。

这次网友们的反应也出奇的统一,纷纷对PDD的果断大声叫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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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见大家苦“键盘侠”久矣。

不难看到,该名网友在被起诉之后,仍表示“发个帖子质疑他去年那波假赛就算名誉侵权了吗,笑死我了。”

那么,“发个帖子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?

答案是肯定的。

我国法律规定,网络发言不得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。

网络侵权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。

责任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、网络用户,侵犯客体是以名誉、隐私、肖像人格权为主,也包括财产权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36条规定,“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
此外,如果侵权行为属实。

“侵犯名誉权”真的仅仅是一件令人发笑的小事吗?

02名誉权是“小事”?

什么是名誉权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“名誉权,是指自然人和法人、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,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。

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对名誉利益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。”

显然,PDD拥有对自身名誉利益维护的权利。

损害名誉的行为方式有哪些?

主要有两种:一是侮辱,二是诽谤。

侮辱,是指故意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,贬低他人人格的行为;

诽谤,是指因过错捏造、歪曲事实或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,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。

在此次事件中,PDD认为被告网友的行为构成诽谤。

如何认定名誉权侵权?

判断名誉权是否受到侵害的重要指标之一,就是看对受害人的品德、声望、才能、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是否因侵权行为而降低。

PDD明确表示,被告的行为“经过网络传播......对原告的知名度和主播业务造成恶劣影响”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“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”。

这样看来,侵权行为一旦判定属实,“键盘侠”们大概是笑不出来了。

03原告也曾是被告

PDD如今熟练地运用法律的武器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可能还要得益于之前的“一句歌唱丢10万”事件。

今年6月,PDD在直播中表示自己因为唱歌被起诉了。

原因是自己在一次直播中,未经授权唱了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,被原作者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。

7月2日,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著作权人、著名作曲家张宏光回应此次纠纷称:“索赔金额不重要,重要的是借此呼吁社会各界对音乐版权的高度重视。”

毫无疑问,在直播间演唱未经授权的歌曲,确实属于侵权。

为何当时主流舆论却更偏向侵权的PDD一边呢?

关键原因在于,大众对于直播行业中音乐侵权到底有多严重,缺乏一个大概的认知。

版权意识的缺失,导致在PDD这起纠纷中,群众都保持暧昧不明的“吃瓜”态度。

毫无疑问,“一句歌唱丢10万”事件对整个行业来说,起到了一个警醒作用。

对于唤醒大众的版权保护意识,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随后,PDD针对侵权事件,也公开道歉。

PDD在道歉中称“在今后我也会更加注重版权问题......一起注重提高音乐版权保护意识,尊重和保护版权方的合法权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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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底,侵权行为的发生,逃不开对法律的忽视。

这才让他们不能足够重视、尊重音乐版权,也不明白侵权的严重后果。

而就在侵权事件发生的三个月后,PDD摇身一变,从被告变为原告,利用法律维护了自身的权益。

不得不说,PDD这波也算是“因祸得福”。

04写在最后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

不论是音乐作品版权还是人身名誉权,只要是法律保护的权利受到侵害,侵权人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。

希望这次的事件过后,大家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,保护自身权利的同时,也让“键盘侠”们有所忌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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