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袭or改编?二次创作也侵权!

作者:Monkey君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2-05-07

抄袭or改编?二次创作也侵权!

自首档音乐竞技综艺《歌手》(曾用名《我是歌手》)拉开国内音乐综艺市场的序幕之后,各类节目层出不穷。

无论是新生代的港乐主题节目《声生不息》,还是老牌音乐选秀《中国好声音》,都以音乐为桥梁搭建起了全新的综艺舞台,也给中国众多音乐人以及音乐行业创造了新的生命力。


买一张门票看多人演唱会的福利,也确实是音乐综艺节目的最大卖点。

但是,大多数音乐制作人还没有达到一周一首原创的速度,同时,也为了获取原作的固有粉丝流量,他们往往选择对现有作品进行二次创作

即将现有的音乐作品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剖析,在原作品的基础上,进行全新的释义和演绎,呈现出不一样的现场音乐表演。

那么这样的二次创作是合法改编?还是侵权抄袭?

01改编权:二次创作的必经之路

改编权,即改变作品,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。

判定改编作品是否成立的两大要素:

1.改编作品必须是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完成;

2.改编作品中必须有自己独创性内容。

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,若仅利用了已有作品没有独创性或者有独创性但没有利用已有作品,都不算二次改编的范畴。

而侵权重灾区往往出现在前者,即改编作品与原作经常会出现“听上去很像”的问题。

不过,对于曲子上“侵权抄袭”的界定,并非靠听上去“像不像”去判断,而是需要结合音乐的结构、和声、旋律的写法等主要因素,以法律为依托综合裁定。

表层的、浅显的旋律相似,只要不是多段的重合,大多数都不会被定性为“侵权”。

甚至,如果是合理合法的二次改编,还会赋予一首歌新的生命。

在《我们的歌2》中,谭咏麟和李健合作演唱的《水中传奇》,就是二次改编的代表之作。

《水中传奇》将谭咏麟的经典代表作《水中花》与李健的《传奇》结合起来重新改编。这两首歌曲的结合不是简单地拼接,而是将两首歌曲的经典片段用恰如其分的和声串联在一起,使歌迷听起来就能感受到两位乐坛常青树惺惺相惜的动人情怀。

不是简单的乐段拼接、删减或者旋律修改,而是找到全新的形式和演绎方法,重现原作品感情内核的同时,赋予二次改编作品新的意义,才算是真正完美的改编。

当然,要重现原作感情内核,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作品原本的完整性。

02保护作品完整权:二次创作的先决条件

根据我国《知识产权法》定义,“保护作品完整权,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或者篡改的权利,其中包括作品内容的完整性不受篡改,也包括作品标题的完整性不受篡改。”

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重要精神权利之一。

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改编的前提。

保证原作品完整,即保证原作品不被草草篡改内容、不被歪曲创作意图,才能被授权对原作品进行创作改编。在尊重原作品完整性的基础之上,创作出具有改编者独有的特色的新作品。

在2021年年初,一首由网络歌手罗聪演唱的《简单的幸福》瞬间在全网爆红,在歌曲爆红后,就被人扒出抄袭许嵩的《有何不可》。

虽说《简单的幸福》中的Rap与主歌部分有自己的风格,但是副歌部分却与许嵩2009年发行的《有何不可》旋律相同。

除了歌词被改动外,五线谱几乎完全一样。

面对这些证据,网络歌手罗聪硬气表示自己从未抄袭,称自己问心无愧,更是扬言:“至少我比他红,他好为什么没火?”

但火不火从来都不是判定是否侵权的标准。

罗聪修改了《有何不可》的歌词和标题,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导致他没有意识到,这样的行为已经破坏了原作品的完整性,侵犯了原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,原作者有权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对此,许嵩经纪公司立刻向罗聪提起法律诉讼,走法律程序让其歌曲在各大平台下架,并要求经济赔偿,而被抄袭的许嵩本人则表示“知悉情况,勿cue”,即表明请勿抄袭的强硬态度。

侵权抄袭的二次创作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编,在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合法的创作,才能得到符合法律规范的作品。而改编之后的作品,同样享有应有的著作权保护。

03著作权:二次创作的终局之战

席卷各大音乐榜单和短视频平台的《野狼disco》,是由芬兰创作者Vilho Ihaksi创造的伴奏改编、宝石Gem作词编曲并演唱的歌曲,曾斩获金曲奖、登上各大音乐舞台。

而某事务所律师赵某某在社交平台称《野狼disco》中所用的伴奏《More Sun》未获得商演授权,涉嫌侵权。

同时,他附上了伴奏原作者Vilho Ihaksi出售其使用权给北京玛西玛国际传媒公司的法律文件证据。

消息一出,顿时吸引了社会各界的目光。

随后北京玛西玛国际传媒公司立即向野狼disco制作团队及多家音乐公司平台发出律师函,要求停止使用其伴奏。

为力证清白,宝石Gem直播出示了购买该伴奏使用权的授权合同及音乐文件等材料,证明他已经获得无限制商业演出的权利。

伴奏原作者Ihaksi也发布声明:他从未授权过任何法律机构及个人对《野狼disco》进行维权处理。

《More Sun》也确实被玛西玛国际传媒公司购买过使用权,但已经出售给宝石Gem的单独授权依然有效,可以按照规定允许演出并盈利。

与此同时,Ihaksi非常认可宝石Gem的创作,并表示希望之后能和他达成合作。

这场音乐版权纠纷案虽然在法律干涉阶段就偃旗息鼓,直至今日仍未作出最终判决。

但《野狼disco》作为二次创作的改编作品,并不“低人一等”,理应享有改编作品的著作权,不应当放任外界的偏见,纵容旁人对作品的污蔑与指责。

宝石Gem对于自己音乐作品的维护,也恰恰是维护了二次创作的改编作品的“尊严”。

04写在最后

从原著作方获取改编许可,在不侵犯原作品完整性,尊重原作品的情况下,再次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,就是合法改编;

而没有拿到原著作方授权就自行改编,或者只是简单修改歌词及标题,抑或只是对伴奏填词演唱,就是赤裸裸的侵权抄袭。

而如果抄袭成为被投机效仿、被大众容忍、被法律姑息的“流行创造”,势必会给音乐创作,乃至其他领域的艺术创作的前进之路带来艰难阻碍。

既要避免对于原作品的侵权抄袭,其内里精神也需要进一步凝练升华,如此看来,音乐的二次创作之路尚且任重道远。

猴子音悦,版权好音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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