碰瓷《恋与制作人》?《一年一度喜剧大赛》侵权致歉下架!

作者:Monkey君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2-10-21

碰瓷《恋与制作人》?《一年一度喜剧大赛》侵权致歉下架!

日前,《一年一度喜剧大赛2》和《恋与制作人》双双登上热搜。

侵权、抄袭、冒犯玩家。

广受好评的“二喜”终于也有被追着骂的一天。

这次,版权受害者是国内乙游鼻祖——《恋与制作人》。

01《男友来了》不如不来

“二喜”这次之所以被骂,主要是因为第三期节目中的作品《男友来了》。

《男友来了》讲述了一名一直被母亲催婚的女子,不堪其扰之下,表示自己正在和四个男人谈恋爱。

随即男主登场,利用一系列夸张离谱的言行,演绎了女子的四位男友。

分别是霸道总裁扈泽言、神秘特警启、病娇天才科学家许诺、阳光大明星洛洛。

看到这里,有没有人觉得很熟悉?

没错,这就是国内乙游鼻祖《恋与制作人》四位男主的魔改。

原名分别是李泽言、白起、许墨和周棋洛。

最后,女子向母亲坦言这些都发生在游戏里。

整个节目以女子幸福高呼“我没有沉迷游戏,是游戏人物沉迷我”结束。

随着帷幕缓缓落下,游戏防沉迷警示语也赫然出现。

我们可以看出,《男友来了》的创作初衷是警示大家不要沉迷网络游戏,做个“现充”人。

但,一定要用这种方式吗?

一个喜剧节目,展现了乙游女玩家的疯狂,展现了游戏男主的油腻,展现了旁观者的鄙夷。

通过层层加码的“笑点”包袱,向观众大喊:你看,她不可理喻的样子多可笑。

试问,这样一个脱离现实、被臆想塑造出来的“众矢之的”。

真的好笑吗?

何况,《男友来了》还犯了艺术创作的大忌——侵权。

如果说男主的名字还做了聊胜于无的改变,那人设就可以说是完全抄袭。

如果说人设的抄袭实在难下定论,那BGM和台词的精准复制总会有话可说。

从男主一出场,BGM就是恋与制作人的原创配乐。

而男主一字一句说的台词,更是直接照搬了游戏人物的台词。

“我只想在你的世界里称王。”

“我贪得无厌,只想要你的全部。”

许多网友认为,暂且不论《男友来了》在立意和呈现方式上的问题。

节目的人物设定、台词行为等,都大篇幅照搬了《恋与制作人》的设定与台词,这已经涉及侵权。

而《恋与制作人》官方也表示,“该节目有侵权内容的,法务部也在进行处理的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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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“二喜”应当怎样补救?

如果侵权行为属实,那“二喜”就不仅仅只是遭遇网友炮轰那么简单了。

《著作权法》第47条规定,十一种侵权行为下,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
所以,当“二喜”确认侵权之后,要做的就是:

第一步,确认侵权属实的情况下,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下架《男友来了》相关视频,避免侵权危害进一步扩大;

第二步,及时与《恋与制作人》进行沟通,尝试协商解决,一般有发表道歉声明、赔偿损失等办法;

第三步,通过协商途径,尽量取得对方授权,若无法获得授权,则需永久删除该节目。

果然,在《男友来了》播出后,《一年一度喜剧大赛》节目组立刻作出了反应。

公开道歉、及时协商、下架节目,一气呵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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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恋与制作人》官博也在随后转发了道歉原文,并表示“游戏角色们承载着每一位制作人的长情寄托,这份爱意绝不应该被曲解”。

03创作如何避免侵权?

这次的《男友来了》侵权事件,从侧面反映了作者的创作陷阱之一——版权问题。

不仅是小品、相声等公开节目,互联网发展下的自媒体时代,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参与到创作中来。

短视频渠道的兴起,更是催生了一大批的视频up主。

那么,我们在自己创作视频的过程中,如何才能避免踩上侵权的地雷呢?

最主要的就是搞清楚一个问题:抄袭侵权和合理借鉴的界限在哪儿?

《著作权法》第二十二条对“合理使用”进行了明确的规定,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不向其支付报酬,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,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。

最常见的符合“合理使用”规则的就是个人学习、介绍或者影评、新闻报道这三种使用方式。

但也应当署名,且不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。

而应用到实际生活中,视频创作的内容是否构成合理使用,主要考虑以下三点:

1.视频创作者的使用目的;

2.原作品在视频内容创作中所占比例;

3.原作品的使用效果、对原作品是否造成影响、是否对原权利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等。

除了视频素材,音乐素材也是创作者侵权的重灾区。

那创作者在进行视频创作时,该如何选择音乐才不会侵权呢?

1.向版权所有方取得联系获取授权。

词曲版权一般可以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取,演录版权则通常是通过唱片公司获取。

2.在版权音乐网站购买音乐。

现在有很多的罐头音乐网站会为有配乐需求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,比如猴子音悦。

3.寻找音乐工作室定制音乐。

这一方式就比较适合预算充足或有高度个性化需求的小伙伴。

04写在最后

节目的主创人员在创作时应该明确一点,一个建立在侵权基础上的作品,是不会被大众认可和接受的。

而在进行创作之时,我们也需要明白,主观臆想和刻意塑造只能展示创作者的傲慢,而不是诚意。

作品的诞生过程,是一个“求同”的过程。

只有能够引起观众共情的原创作品,才是好的作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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